永續政策
本公司為(wèi)实践企业社会责任,并促成经济、环境及社会之进步,以实现企业永续发展之目标,已于民(mín)國(guó)109年订定「企业永续发展实務(wù)守则」,以资遵循。
為(wèi)有(yǒu)效履行永续经营,本公司于民(mín)國(guó)111年5月6日,经董事会通过内部温室气體(tǐ)盘查及查证时程规划,将于民(mín)國(guó)112年12月正式成立晶彩科(kē)技永续发展委员会,委员会成员由各单位指派代表组成,并由「总管理(lǐ)处」為(wèi)专责单位,负责公司永续发展相关工作。
专责单位将统筹并搜集公司治理(lǐ)、环境、社会等ESG相关议题,定期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讨论,并推动公司永续发展计画,此外,专责单位将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形,董事会则不定期督导委员会,检视与调整委员会之工作目标与执行状况,其相关作业及推动重点如下:
相关作业 | 内容 | 推动重点 | 权责单位 |
公司治理(lǐ)相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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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会部 |
永续发展相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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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務(wù)部 |
劳资关系相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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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资部 工安室 |
社会公益相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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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资部 |